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开始啦!

发布时间:2023-09-07 14:56:27 本文来源:合肥长淮中医医院

“全民医保手牵手,医保护航心连心”,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啦!缴纳医保遇到问题,可以就近到社区(村) 现场办理哦!

 

参保对象

(一)本市户籍城乡居民;

(二)各类在校学生;

(三)非本市户籍,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;

(四)非本市户籍,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; 

(五)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。

(六)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。

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,不得重复参保。

 

个人缴费

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。

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。其中,特困人员(含社会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无需缴费;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人只需缴纳38元;返贫致贫人口每人只需缴纳76元;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只需缴纳190元。

 

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

集中参保期为: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待遇享受期为: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 

参保缴费方式 

上年度已在肥参保居民

线上缴费:可通过“合肥医保”、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、皖事通APP、“安徽税务社保缴费”微信小程序、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线下缴费: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(村)居委会、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。          

特别提醒:参保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信息,参保地、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,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。

 

在肥新参保居民

线上登记缴费:登陆“合肥医保”微信公众号先进行参保登记,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,上传相关身份凭证后进行参保缴费。

线下登记缴费:合肥市区居民持户口簿、合肥市区以外居民持居住证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(村)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。

 

在校学生

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,也可以通过“合肥医保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。

 

新生儿

新生儿参保需选择参保年度,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相同;

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,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,待遇享受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注意: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,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;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,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。

 
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

 

居民医保门诊待遇

基层普通门诊

在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、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(含一般诊疗费),医保基金按照60%比例支付,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(服务站、村卫生室20元),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0元 /人。

 

大额普通门诊

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,单次费用达到200元进入累计,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,按60%比例报销,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。

 

慢特病门诊

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病(74种),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(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)申请,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待遇;未纳入慢特病管理的“两病”患者(高血压、糖尿病)在基层门诊每年最高可分别报销360元、480元。

 

居民医保本市住院待遇

本地住院

省属三级医院、三级医院、二级和县级医院、一级医院中,普通居民起付标准分别是1000元、700元、500元、200元,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分别是500元、350元、250元、100元。支付比例分别是75%、80%、85%、90%。

未经转诊跨县(市)域在三级及以下、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,起付线增加1倍,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、15个百分点。急诊抢救、传染病、恶性肿瘤以及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的,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。

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保底报销45%。

 

居民医保其他待遇

住院分娩补助

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定额补助1200元。参保居民妊娠期、分娩期发生并发症、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用,按照住院医保待遇执行,不再享受定额补助。

 

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补助

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按照装配费用的50%比例给予补助,补助周期五年。下肢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,每具大腿假肢最高补助2000元,每具小腿假肢最高补助1000元;7周岁及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,每只最高补助3500元。符合规定的残疾人,凭残疾人证复印件、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补助手续。